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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025年02月07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兰陵政办字〔2025〕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兰陵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2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兰陵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2025年02月07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兰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批复
    2025年01月18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兰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批复兰陵政字〔2025〕2号卞庄街道办事处:你街道《关于设立兰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的请示》(卞政请〔20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设立兰陵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二、你街道要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指导园区做好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节能环保等工作。三、你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园区...
    2025年01月18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鲁QH5718等31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批复
    2025年01月11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发放鲁QH5718等31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批复兰陵政字〔2025〕1号县教育和体育局:你局《关于发放鲁QH5718等31辆校车使用许可证的请示》(兰陵教请〔20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发放鲁QH5718等31辆校车使用许可证(具体车辆号牌及许可编号见附件)。二、你局要按照管理程序,联合县交警、交通等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辆发放校车标牌,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2025年01月11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兰陵县宋楼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保留申请的批复
    2024年12月29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兰陵县宋楼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保留申请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82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拟出具山东省兰陵县宋楼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保留申请核查意见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兰陵县宋楼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保留申请,保留期限为一年;二、你局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出具山东省兰陵县宋楼地区铁矿...
    2024年12月29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兰陵县西官庄地区铁矿勘查探矿权保留申请的批复
    2024年12月29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兰陵县西官庄地区铁矿勘查探矿权保留申请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81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拟出具山东省兰陵县西官庄地区铁矿勘查探矿权保留申请核查意见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兰陵县西官庄地区铁矿勘查探矿权保留申请,保留期限为一年;二、你局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出具山东省兰陵县西官庄...
    2024年12月29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兰陵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2024年12月28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兰陵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兰陵政发〔202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市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等规定,全县2023年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
    2024年12月28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留山东省兰陵县北辛庄北部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的批复
    2024年12月20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留山东省兰陵县北辛庄北部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80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拟出具山东省兰陵县北辛庄北部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保留申请核查意见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9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保留山东省兰陵县北辛庄北部地区铁矿详查探矿权;二、你局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出具保留山东省兰陵县北辛庄北部地区...
    2024年12月20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2024年12月07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兰陵政字〔2024〕7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我县文化发展繁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根据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有关规定,遴选出了“兰陵玉雕”等4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兰陵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名单附后)...
    2024年12月07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刘之言烈士就义处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
    2024年12月07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刘之言烈士就义处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77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你局《关于划定刘之言烈士就义处、后兰庄革命烈士纪念碑、银厂惨案纪念地3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对刘之言烈士就义处等3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划定,刘之言烈士就义处保护范围为19.51平方米,后兰庄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为443平方米,银厂惨案纪念地保护...
    2024年12月07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确认兰陵县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
    2024年12月07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确认兰陵县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76号兰陵县公安局:你单位《关于呈请调整确认兰陵县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单位将中国共产党兰陵县委员会等87家单位列为兰陵县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目录。二、你单位要指导各重点单位制定治安保卫制度,加强安防设施建设管理。三...
    2024年12月07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粮油进行轮换的批复
    2024年12月05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粮油进行轮换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74号县发展和改革局:你局《关于对县级储备粮油进行轮换的请示》(兰陵发改字〔2024〕8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3162.5吨储备粮和300吨储备油进行轮换。二、你局与县财政局、县农发行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工作。三、你局与县财政局、县农发行要加强对兰陵县瑞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监督与管...
    2024年12月05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兰陵县县级教学成果奖获奖人员名单的通知
    2024年12月04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兰陵县县级教学成果奖获奖人员名单的通知兰陵政字〔2024〕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2024年,全县教育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创新教育模式,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涌现了一批勤于钻研、勇于创新...
    2024年12月04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
    2024年11月23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72号鲁城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请求批准鲁城镇西马庙村等7个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鲁政请〔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兰陵县鲁城镇西马庙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雷雨口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槐花峪村等4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鲁城镇楼子村等6村村庄...
    2024年11月23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开展兰陵县太平村铁矿深部采矿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2024年11月16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开展兰陵县太平村铁矿深部采矿权协议出让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70号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申请开展兰陵县太平村铁矿深部铁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局将兰陵县太平村铁矿深部铁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相关材料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开展协议出让;二、你局要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核把关、...
    2024年11月16日
  • ●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批复
    2024年11月16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批复兰陵政字〔2024〕69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你局《关于上报省级公益林落界成果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4〕78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拟上报省级公益林面积4895.6642公顷的意见;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新确定的省级公益林范围,抓好省级公益林管护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此批复。兰陵县人民政府2024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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