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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强,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兰陵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民政、残联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城区拆迁还建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民政局。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 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