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全县商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商务字〔2023〕10号
局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
现将《全县商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兰陵县商务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商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商务局《全市商务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安委会《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县商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商务领域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整治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商务领域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制定落实督导检查重点事项,深入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推动企业、部门、属地三方责任一体落实,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督促商务领域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建立本单位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机制,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发动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8.组织对商务领域餐饮经营场所安全用气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安全用气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用气责任制,督促员工规范操作燃气,规范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定期对灶具、燃气连接管等设备进行检查及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局各科室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商务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靶向施治,精准排查。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问题表现、判定依据、整改要求等基本要素,推动检查流程标准化、检查内容标准化、隐患整改标准化,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
3.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安全生产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督检查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局各科室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对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4.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督导检查。局各科室要强化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对督导检查中发现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及时移交,坚决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移交。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曝光一批。
5.创新方式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局各科室要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要运用“四不两直”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检查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局各科室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
5月31日前,根据市商务局、县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管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县商务局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商务领域企业作出部署,局各科室要根据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检查表。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1日-7月31日)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鼓励、支持商务领域企业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3.局各科室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4.集中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专题培训,做好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宣讲解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督导检查(8月1日-11月30日)
聚焦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从严处罚。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前)
局各科室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县商务局将每月29日前调度统计各科室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对商务领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各科室要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提请县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局各科室应及时向县商务局报送本地区商务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附件:全县商务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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