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民政局 兰陵县慈善联合总会
关于印发《“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民发〔2025〕3号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慈善联络处:
现将《“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民政局 兰陵县慈善联合总会
2025年3月17日
“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工作要求,决定在“十四五”期间,通过省市县三级慈善(联合)总会联动,在兰陵县实施“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等重要指示要求,聚焦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实施“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充发挥慈善组织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切实提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受助对象
项目受助对象为兰陵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即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低保老年人。
三、实施主体
“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在县民政局指导下,按照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工作方案要求,由县慈善联合总会组织实施。
四、服务标准及内容
(一)服务标准
通过社会公开招标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每月服务不低于2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的标准开展服务,为期1年。
(二)服务内容
以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日常照护需求为主,为其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代办、探访等服务项目,至少应包含以下6项服务内容:
1、助餐服务:帮助和协助老年人用餐,开展蔬菜食品代购、入户送餐、入户助餐等服务;
2、助洁服务:室内外清洁、衣物清洗、个人护理等服务;
3、助医服务:健康监测、康复指导等服务;
4、助行服务:陪同散步、陪同购物等服务;
5、代办服务:物品代购、费用代缴等服务;
6、探访服务:谈心聊天、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五、资金来源
为选择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按兰陵县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费用。资金由省市县慈善(联合)总会解决。省慈善总会按照每人每年购买21小时给予定额补助,县慈善联合总会按照每人每年购买3小时给予定额补助,共每人每年服务24小时。
六、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根据全省“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推进座谈会要求,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居家服务需求进行摸底,制定兰陵县《“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内容、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
2、组织实施阶段。省、市慈善(联合)总会补助资金拨付县慈善联合总会后,县慈善联合总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机构,组织签订服务协议,为老年人规范开展服务。
3、总结提升阶段。县民政局、县慈善联合总会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项目执行情况报市民政局、市慈善联合总会进行总结评估,剩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具体措施,是探索建立“政府救助+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机制的重要载体。县民政部门和慈善联合总会要加强组织领导,通力协作配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服务对象数据提供、身份认定职责,会同慈善联合总会做好服务对象需求摸底、服务机构遴选、服务质量监管等工作。县慈善联合总会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做好资金等措分配、项目评估等工作。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对全县内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人数服务需求进行全面摸底,结合兰陵县实际,建立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项目化管理。要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有为老服务情怀的服务机构作为服务方。
(三)严格资金管理。县慈善联合总会要通过“慈心一日捐”“乡村振兴基金”、定向募捐等方式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列支专项资金保障项目实施。要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定期进行检查,坚决杜绝改变资金用途、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指导,定期调度分析,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要强化对照护服务质量的监督,通过信息化监管、电话回访、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掌握服务情况,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要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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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兰陵县民政局
现场解答地址:兰陵县文峰路中段123号兰陵县民政局(地税局大楼)702室
联系电话:0539-521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