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切实防范农村灌溉井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农村灌溉井在农业生产、粮食安全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兰陵县水利局、兰陵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兰陵水〔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全县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责任分工和具体举措。为帮助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准确把握政策内涵、精准推进工作落实,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地见效,现将《通知》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与核心意义
农村灌溉井是兰陵县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数量多、分布广,贯穿全县各类农田地块,直接关系到农业灌溉水源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更是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载体。但长期以来,受管护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责任落实不清晰等因素影响,部分农村灌溉井存在安全防护缺失、废弃井处置不规范等问题,不仅可能导致灌溉功能失效,更暗藏人员坠落、设备漏电等安全风险,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与农村灌溉井常见的安全隐患痛点高度契合——无防护的井口如同“陷阱”,裸露的线路易引发触电事故,废弃井未妥善处置还可能造成地基塌陷等隐患。
在此背景下,结合《山东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山东省农村取水井安全管理及报废处置办法》等上级文件要求,立足兰陵县农村灌溉井管理实际,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本《通知》,既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补齐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短板、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的现实需要。《通知》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流程,明确各方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农村灌溉井持续稳定发挥作用,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构建“多方联动、层层落实”的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的关键在于责任落实,《通知》打破“单一部门管理”的局限,明确了县、乡、村及相关主体的责任分工,构建了“牵头主导、协同参与、属地负责、业主落实”的全方位责任体系,确保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避免出现“责任真空”。
从县级层面来看,县水利局承担核心牵头职责,负责农村灌溉井取用水的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全县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协同参与监督管理,重点负责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新建灌溉井的管护工作,确保新建灌溉井从投入使用之初就建立规范的管护机制,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防范新建井因管护不当产生安全隐患。
三、核心任务:聚焦“排查、整改、长效”,筑牢安全防线
隐患排查是消除安全风险的前提,《通知》明确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充分发挥乡镇、村集体的作用,开展逐地块、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彻底摸清全县农村灌溉井的真实底数。排查重点聚焦三大方面:一是分清在用井与废弃井,避免废弃井长期闲置无人管理引发安全隐患,这也是破解农村灌溉井“底数不清、状态不明”问题的关键;二是查清灌溉井的工程权属、取水情况,明确责任主体,为后续隐患处置和长效管理奠定基础;三是全面查找安全隐患,精准掌握每一口灌溉井的安全状况。
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通知》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处置”的原则,明确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处置”的核心原则,开展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所有隐患闭环清零。具体分为三类处置方式:一是明确产权人的灌溉井,由产权人立即组织开展隐患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二是无法明确产权人的灌溉井,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处置,避免因责任不明导致隐患长期存在;三是针对废弃井,区分类型精准处置,其中废弃大口井一律填埋夯实、恢复地貌,其他废弃井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全井回填或加盖封堵,从源头消除废弃井带来的安全风险,这也符合农村废弃取水井处置的规范要求。
为避免“一阵风”式管理,确保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通知》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四个方面强化长效管控。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清晰划分灌溉井工程确权、管护、废弃处置、隐患处置等各环节的责任主体,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强化取水监管,结合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将农村灌溉井逐步纳入取水许可监管范畴,依法整治违法打井取水行为,规范取用水秩序;三是联动通电管理,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将取水井通电与取水许可审批、取用水监管联动,对违法违规取水的灌溉井不予通电,从源头遏制违法取水行为;四是健全联动机制,理顺管护机制、明晰所有权,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同时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和协调联动机制,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形成“常态化监管、全方位防控”的长效格局。
在督导检查方面,建立“自查自验+县级检查+上级督导”的三级督导体系:各乡镇、街道负责开展隐患整改自查自验,确保整改到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排查登记、隐患处置情况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国家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将采取明察暗访方式适时督导,对工作敷衍塞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以严格的督导倒逼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