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破解这一民生痛点、堵点,进一步优化兰陵县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让便民利企政策落到实处,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兰陵县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办理过户工作的实施意见》(兰陵自然资规发〔20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并公开发布。《实施意见》立足群众办事需求和部门协同实际,明确了协同办理的范围、流程、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构建了“一窗申请、信息共享、协同办理、少跑快办”的服务模式,推动存量房过户相关业务从“多头跑、重复办”向“一次办、高效办”转变,既是兰陵县落实临沂市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热协同办理相关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生动实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下从多维度对《实施意见》进行详细解读,助力各相关部门规范落实工作、群众精准了解政策、便捷办理业务。
一、出台背景与核心初衷:破解办事痛点,优化服务效能
在《实施意见》出台前,兰陵县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过户工作处于“分散办理”状态,存在明显的办事堵点:群众办理完存量房转移登记后,需分别前往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有线电视等多个部门,逐一提交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重复填写个人信息和房屋信息,不仅要在多个服务大厅之间来回奔波,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因材料不全、流程不熟悉等问题反复跑腿,既增加了群众的办事成本,也影响了政务服务的整体体验。
与此同时,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办理过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直接影响全县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也是提升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的关键抓手。在此背景下,《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兰陵县回应群众期盼、破解办事痛点的民生举措,也是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改革要求的具体行动,与临沂市推动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热协同办理的工作部署高度契合。其核心初衷在于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整合办理流程、精简办事材料,让群众在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时,同步完成水电气暖有线等配套业务过户,无需再逐个部门跑腿,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又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服务理念,这与省内青岛、邹平等地推行的“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暖网”协同过户改革方向一致,都是为了让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协同办理范围:明确覆盖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界定了协同办理过户的具体范围,清晰划定了服务边界,确保群众清楚了解哪些业务可实现协同办理,避免出现认知模糊、办事无方向的问题,同时实现了民生服务事项的全面覆盖。
协同办理过户业务涵盖七大类别,全面覆盖群众存量房过户后需办理的核心配套服务,具体包括供水过户、供电过户、供气过户、供暖过户、公共事业收费服务便民卡过户、山东有线电视过户、山东有线宽带过户。这七大业务均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存量房过户后群众最常办理的配套事项,将其纳入协同办理范围,实现了“一次申请、多事同办”,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多头跑、重复办”的难题。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明确了协同办理的核心便利点:用户只需在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时,同步提出水电气暖有线等业务的过户申请,无需额外前往各配套部门提交材料、排队办理。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将相关信息自动共享至对应过户部门,过户部门接收信息后按流程办理,并通过电话与用户核实确认,无特殊情况的,用户全程无需再到各部门过户大厅跑腿,真正实现“少跑腿、不跑腿”,这与邹平市推行的“来一窗,办多事”的一站式集成服务理念相契合,切实提升了群众办事的便捷度。
三、办理流程与共享信息:规范流程细节,实现信息互通
《实施意见》详细明确了协同办理的具体流程和信息共享内容,确保各部门操作有规范、信息有依据,实现“流程闭环、信息畅通”,避免出现流程混乱、信息脱节等问题,保障协同办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这也是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关键所在。
(一)规范四大办理流程,实现高效协同
《实施意见》将协同办理流程细化为四个关键步骤,每个步骤都明确了责任主体和操作要求,确保流程清晰、可落地、可监管,让群众和各部门工作人员都能清晰掌握操作规范:
第一步,用户申请勾选。群众在兰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时,只需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的“公共服务事项”栏目中,勾选需要办理过户的水电气暖有线相关业务,并准确填写对应业务编号,无需额外填写其他申请表格,实现“一表申请、多业务联动”,简化了群众申请流程。
第二步,信息打包提取。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后,根据用户勾选的过户业务,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选择对应业务类别,系统会自动提取过户所需的相关信息,打包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包,确保信息提取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减少人工操作误差。
第三步,定时数据推送。不动产登记系统会对所有打包好的数据包进行汇总,按照每一小时一次的频率,向对应的水电气暖有线过户部门推送数据,确保信息推送的及时性,避免因信息延迟导致过户业务办理滞后,保障各环节衔接顺畅。
第四步,部门协同办理。水电气暖有线等过户部门接收不动产登记中心推送的数据后,无需等待用户上门,直接按照本部门的业务流程启动过户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与用户核实相关信息、确认办理细节,确保办理工作精准无误,实现“后台协同、群众无忧”。
(二)明确信息共享内容,确保办理合规
信息共享是协同办理的核心基础,《实施意见》明确了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各过户部门之间的共享信息清单,既保障了过户业务办理所需信息的完整性,又兼顾了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和规范性,避免信息泄露或信息缺失导致的办理障碍:
共享信息主要包括两大类别:一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扫描件,作为过户业务办理的核心凭证,确保过户业务与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关联性;二是核心身份信息和房屋信息,具体包括买方姓名、买方身份证号、买方联系方式、卖方姓名、卖方身份证号、卖方联系方式、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坐落、证载房屋面积。这些信息涵盖了过户业务办理所需的关键要素,能够满足各过户部门的办理需求,无需用户额外补充提交材料,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也是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协同办理的核心支撑。
四、工作内容:细化推进举措,保障服务落地
为确保协同办理过户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大重点工作内容,涵盖宣传、培训、指引、协调等多个方面,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清晰指引,确保协同办理服务真正惠及群众。
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线上线下途径,广泛宣传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办理过户工作,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办理流程和便利优势,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主动选择协同办理服务,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群众。
二是组织培训交流。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协同办理过户流程、不动产登记系统使用方法以及相关业务的基本情况,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规范,能够准确指导群众办理业务、高效处理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升服务专业性和效率,为协同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人员保障。
三是发布过户须知。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对《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办理过户须知》进行专业版面设计并印刷,将其放置在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等群众办事集中的位置,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参照办理,让群众清晰了解办理注意事项、所需准备的相关信息,减少因不熟悉政策导致的办事延误,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四是建立联系机制。各相关部门明确协同办理工作联系人,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信息共享、流程衔接、业务办理等各类问题,及时沟通、高效处置,确保协同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堵点能够快速解决,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五、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长效运行
为确保协同办理过户工作长期、规范、高效运行,《实施意见》从思想、协作、流程、经费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压实各部门责任,破解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障碍,为政策落地提供坚实支撑,确保协同办理服务能够持续惠及群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意见》明确,协同办理过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群众关注的民生焦点,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避免出现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等问题,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是协同办理工作的关键,《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从工作推进的整体出发,打破部门壁垒,加强沟通协作,主动对接配合,优化信息共享流程,减少信息提取的工作量和时间,确保各环节衔接顺畅、高效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出现信息壁垒、流程脱节等问题。
三是优化流程精简材料。考虑到部门间信息共享与传统大厅办理的差异,《实施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在保证基本信息完整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过户办理流程,精简非必要的办事材料,减少冗余环节,提升办理效率,让协同办理真正实现“高效、便捷、省心”,切实降低群众和部门的办事成本,这与邹平市精简水电气暖网过户材料、提升办事效率的改革方向相一致。
四是保障实施经费。协同办理过户工作涉及不动产登记系统升级改造、数据推送及接收端口开发等相关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将相关费用列入部门经费预算,切实保障实施经费足额到位,为系统升级、端口开发、业务培训等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确保协同办理工作能够顺利推进、长效运行。
六、政策意义与实践价值:便民利企提质,优化营商环境
《关于推进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办理过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是兰陵县深化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民生服务理念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优化县域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也是兰陵县落实上级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的具体体现。
一是破解民生痛点,提升群众获得感。通过整合办理流程、实现信息共享,彻底改变了以往群众办理存量房过户后“多头跑、重复办”的局面,让群众在一个窗口、一次申请,就能同步完成多项过户业务,大幅减少了办事时间和成本,切实为群众省心、省力、省事,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办事体验和获得感,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青岛、邹平等地的协同过户改革一样,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意见》推动各相关部门打破壁垒、协同配合,实现了“一窗申请、信息共享、协同办理”的服务模式,优化了办理流程、精简了办事材料,不仅提升了单个业务的办理效率,也推动了政务服务从“分散办理”向“集成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了兰陵县政务服务的规范化、高效化水平,为后续推进更多高频民生业务协同办理奠定了基础。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县域竞争力。存量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暖有线协同办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民生举措,直接关系到群众对县域政务服务的评价,也影响着县域营商环境的整体质量。该政策的实施,切实降低了群众和企业的办事成本,彰显了兰陵县“便民利企”的服务理念,有助于提升县域营商环境软实力,增强县域竞争力,吸引更多群众和企业扎根兰陵,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构建服务合力。《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推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仅解决了以往部门间沟通不畅、衔接不力等问题,也提升了部门间的协作能力,为后续推进更多政务服务协同办理、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推动兰陵县政务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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