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审查意见:

2024年5月14日,收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决策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慎的法律论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法律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4.《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5.《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6.《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7.《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8.《兰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

二、法律意见

作为公职律师对决策事项进行了审查。

(一)决策权限。本决策事项已列入2024年兰陵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承办单位,按部门职责起草了决策草案,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拟以县政府名义印发,未超越法定权限,权限合法。

(二)决策程序。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征求了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应急、科技、等部门及乡镇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召开协商会议,进行了专家论证。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风险可控,为低风险。程序合法

(三)决策内容。《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分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2024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个部分。《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202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指出了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制定内容合法不存在法律风险。内容合法。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山东兰郡律师事务所审查意见:

山东兰郡律师事务所收到贵局起草的《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已审查完成,出具以下审查意见:

一、审查过程

山东兰郡律师事务所立即组织韩松等律师对《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审查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3.《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4.《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6.《兰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

三、审查意见

关于制定主体是否合格。《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由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起草的,起草主体适合。

关于制定权限。《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属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符合法定职责权限。

关于制定程序。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完成后,征求了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应急、科技、气象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关于制定内容。《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总,第二部分是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第三部分是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审查结论

山东兰郡律师事务所对《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方案依据充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审查意见: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室: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室起草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相关材料,提出如下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审查过程

组织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决策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时政策法规科会同有关科室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关于决策权限

《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由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室负责起草,起草主体合格,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二)关于决策程序

《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完成后,征求了县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应急、科技等部门及涉灾乡镇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程序合法。

(三)关于决策草案内容

《兰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主要分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总,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个部分。明确的了2024年兰陵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内容合法不存在法律风险。

三、其他意见建议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材料,报送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核后,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决策作出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