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与意义
近年来,森林防灭火形势日益严峻,为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完善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兰陵县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对原《兰陵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预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旨在科学、高效、有序处置森林火灾,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组织指挥体系优化
双指挥长制: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双指挥长制,由分管县应急局、县资源规划局的副县长分别兼任指挥长,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协同联动。
成员单位职责细化:明确了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等20余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确保各部门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扑救指挥体系完善
火场前线指挥部设置:明确了火场前线指挥部的机构设置、编成及职责任务,设立综合协调、灭火救援、专家支持等10个常设工作组和军队工作、群众生活等3个专项工作组,确保指挥有序、处置高效。指挥权限与安全管理:强调火场前线指挥部是火灾扑救现场最高指挥决策机构,有权调度现场一切资源;同时,建立安全熔断机制,当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可果断停止行动并采取避险措施。
(三)应急处置力量编成与调动
救援力量梯队划分:将扑救力量划分为四个梯队,其中县级专业消防队伍为第一梯队,作为攻坚力量;武警中队、乡镇半专业队伍等为第二梯队,协同作战;乡镇干部职工、群众等为第三梯队,负责清理看守火场;专业向导和运输队伍为第四梯队,提供保障支持。增援力量调动机制:明确了跨乡镇、跨县区增援力量的调动程序和责任主体,确保在火灾处置中能够快速、有序地调配资源。
(四)应急处置流程规范
火灾初期、中期、后期处置:详细规定了火情接报、信息报告、会商研判、指挥指导等初期处置流程;根据火灾严重程度设定Ⅳ级到Ⅰ级四个响应等级,明确了各等级的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后期处置涵盖火场清理看守、终止响应、火灾评估等环节,确保火灾处置善始善终。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授权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发布火灾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论管理,防止谣言传播。
(五)综合保障与附则完善
保障措施全面:从运输、应急航空救援、物资、通信、资金、技术等方面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如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将防灭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培训与演练要求:明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有关乡镇要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每两年不少于1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新旧预案对比亮点
突出“安全第一”理念:新增“三先四不打”原则和安全熔断机制,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避免盲目蛮干导致的人员伤亡。
强化科技支撑:依托县大数据中心推进森林防灭火领域大数据应用,气象部门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必要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提升火灾防控科技水平。
细化责任追究:明确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追责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等,形成有力震慑。
完善“一山一案”机制:要求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一山一案”,实现精准防控,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实施要求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修订后的《兰陵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内容和应急处置流程。同时,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为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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