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3月8日,我局组织开展《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专家论证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
我局共邀请了5位专家进行论证,具体是:
1.李 振,临沂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2.郑全军,山东荣庆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 程师;
3.王 浩,国铭球墨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张祥伟,山东纳瑞博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5.夏盈盈,兰陵县鸿强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财务负责人;
专家的选择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兼顾各个层面,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与决策事项均无直接利害关系。专家独立开展论证工作,并提出论证意
二、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科技教育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要求,激发县域科技创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相关意见,促进全县域创新发展十分必要。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提出的目标合理,依据充分,措施有力,具备实施可行性。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科教强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聚焦抓关键环节突破,进一步补齐成果转化链条,加强政策整合力度,体现集中财力办大事,使其更具逻辑性和可行性。总体而言,政策具备较强科学性。
三、专家意见建议及采纳情况
专家们一致认为,该专项政策力度大、针对性强,有助于推动高校院所创新成果和人才、资本各类资源集聚兰陵,实现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可以予以实施。
在政策的编制内容上,专家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增加“本措施所涉及的各类奖补资金仅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明确资金来源。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