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娜律师,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行政法法律事务部负责人。

山东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临沂市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秘书长及委员、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临沂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首席咨询专家,曾荣获践行沂蒙精神好律师荣誉称号。

主要为政府及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业务领域为信息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信访投诉、立法文件审查等。

本次访谈仅站在文件合法性、公平性竞争的角度上进行研讨,旨在全面提高政策文件的规范性、合法性,以法律视角为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建议。

一、政策依据

《兰陵县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3〕8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5〕23 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5〕25 号)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二、关于该文件的几点看法

(一)关于该方案的制定主体

该实施方案对兰陵县提振消费工作具体实施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行了规定。该实施方案内容涉及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2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改局等多个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由兰陵县人民政府发文更便于建立起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实施各项工作任务,进而实现提振消费的工作成效。另外,该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其职责权限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提振消费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该方案的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市提振消费工作大会精神,结合兰陵县实际,制定了该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是在市政府工作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兰陵县的实际,进行的调整和落实。例如,《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2025 年,统筹促消费政策资金 20 亿元,撬动市场主体让利优惠 55 亿元,全年组织开展标志性促消费主题活动 500 场,培育引进多元化消费新场景 100 个,带动大宗商品、文旅等消费 400 亿元,实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中高速、中上游’;力争到 2027 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4000 亿元,消费拉动 GDP 增长的贡献达到 35%(年均增长 1 个百分点)……。”该实施方案相应规定,“2025 年,全年组织开展各领域促消费主题活动 100场,预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72 亿元;力争到 2027 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 200 亿元。”该实施方案在市级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规定了本县的目标数据,该实施方案作出了符合兰陵县实际的规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另外,该实施方案结合了兰陵县实际,规定提振消费的十四项重点任务及每项任务的具体工作安排,并将具体任务分工落实到责任单位;同时规定了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有利于加强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实现提振消费的工作成效,营造关注消费、支持消费、参与消费的浓厚氛围,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性。因此,该实施方案同时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制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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