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做好兰陵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山东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 《临沂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兰陵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5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截止2023年底,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按照灾害类型划分,崩塌6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32%;采空塌陷13处,占地质灾害总数的68%。按照规模等级划分,19处地质灾害隐患均为小型。灾害威胁人口约50人,威胁财产50.5万元。地灾隐患点分布较多的乡镇为兰陵镇、鲁城镇、矿坑镇及下村乡,分别占地质灾害总数的47%、16%、11%、16%,其次为神山镇及尚岩镇,卞庄街道、苍山街道、大仲村镇、长城镇、磨山镇、车辋镇、向城镇、新兴镇、南桥镇、庄坞镇及芦柞镇没有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灾害发生情况及成因。2023年全县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起,为兰陵镇石膏矿采空区地面塌陷,规模为小型,灾害造成约30亩农田受损,无人员伤亡。发生在兰陵镇侯宅村,主要诱因为石膏矿多年被大量开采后,未及时生态修复治理,形成地下采空区,遭遇强降水后降低了顶板的稳定性,造成了石膏采空区部分地面塌陷。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建立起“乡村为主,预警到户”的县、乡镇、村、监测责任人四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设立群测群防员19人,“人防+技防”体系不断完善;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8次,预警预报信息300余条;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2次,悬挂条幅11条,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向群众讲解地灾避险知识100余人次;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补充更换警示标志19个。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县气象台2024年气候趋势预测,结合202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以及夏季气候活动的特点分析,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仍延续近年相对平稳趋势,灾害种类仍以崩塌、采空塌陷、岩溶塌陷为主。
(一)崩塌、滑坡、泥石流。主要发生6-9月。主要分布于鲁城、新兴、尚岩、下村、苍山街道、车辋、矿坑、大仲村、卞庄、神山、磨山等区域。
(二)岩溶塌陷。岩溶塌陷主要发生在6月-10月。主要分布在卞庄、苍山街道、大仲村、矿坑、神山、磨山等地下水位较浅而又容易受水资源开采活动影响的区域。近年来政府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岩溶塌陷发生次数减少,但是受降水或地下水短期超量开采的影响,岩溶塌陷隐患仍有发生。
(三)采空塌陷。采空塌陷区受降雨、爆破、矿山开采等影响,全年都有可能发生。主要分布于兰陵镇石膏矿采空区等地下资源采空区影响范围内。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为实现防灾减灾目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对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地方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两卡发放、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
(二)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和联动协作
1.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县财政局牵头)
3.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加大房屋建筑基础施工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5.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县水利局牵头)
6.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正在生产的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及时充填开采过程中形成的采空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7.分析研判气象信息,及时制作预警信息,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牵头)
8.驻兰陵县技术支撑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才、技术、资料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驻兰陵地勘单位负责)
(三)重点工作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依托驻地专业地勘单位办事处,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驻地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防御技术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2.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使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必要时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组织群众撤离,做好应急处置。(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落实)
3.提升地质灾害预警时效。持续完善县、镇、村三级监测网络,不断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完善“人防+技防”预警体系,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气象局配合)
4.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技术响应。(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5.强化宣传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集市等宣传活动,重点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识灾、避灾、治灾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增强群众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乡镇、街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