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

    18553960736

  •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 办公地点:

    兰陵县东升路与金山路交汇处

  • 机构职能:

    贯彻党中央关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就业、促进创业和技能人才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