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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6〕16号
  • 成文日期 2026-08-26
  • 发布日期 2026-08-27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塔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三个规划成果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塔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三个规划成果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6〕16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兰陵县塔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三个规划成果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兰陵县塔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兰陵县泉山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兰陵县田园新城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等三个规划成果。

2、你局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