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的企业,且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进行集中清理。
现将《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予以公告,请名单中的企业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补报年度报告并依法申请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也可主动办理注销登记。
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经现场核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9-5171766
附件:2023、2024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