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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兰陵县关于征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整治全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提升全县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将我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受理范围和方式公布如下,请广大群众监督。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涉老资金管理方面问题。

1.养老领域相关奖补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

2.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水电气暖优惠价等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到位。

3.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财政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问题。

4.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内控机制不健全。

5.养老服务机构照料护理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6.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7.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

8.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相关部门备案开展诊疗服务。

9.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缺位、失职失责。

10.行业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养老服务项目。

11.向养老服务机构转嫁摊派费用。

12.插手干预养老项目建设、搞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问题。

13.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欺老、虐老等。

14.以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搞非法集资。

15.以预收费名义实施诈骗。

16.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

17.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参加老年人保健品论坛等活动、为“天价”保健品站台宣传搞利益输送等问题。

18.对老年人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致使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四)养老服务领域涉企第三方方面突出问题。

19.养老服务领域涉企第三方专业水平低、服务质量差,违规收费行为,违背职业道德故意私自放宽标准或出具虚假证明、报告,采取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企业利益承揽业务,发布虚假信息,骗取服务费等行为,未经登记擅自开展第三方服务,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第三方服务,违法转包分包、违法挂靠,“专家查隐患”检查标准不统一、整改要求不统一等问题。

20.相关责任股室购买第三方服务程序不规范,超范围购买第三方服务,将自身职责转移给第三方,安排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单独入企检查,制定、推荐或变相强迫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等问题。

三、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养老服务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监督反映须知:

(一)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539-5211023、0539-5977128、0539-5977115来信举报:兰陵县民政局(兰陵县县城文峰路中段)

邮政编码:277700

电子邮箱: llxmzjflk@ly.shandong.cn

来访举报:兰陵县民政局办公室、兰陵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室、兰陵县民政局老龄工作室

六、受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我县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的线索,县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专班将严格予以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兰陵县民政局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