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监管方式创新,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确定“无感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开展全县市场监管系统 “无感监管” 试点工作,现将我县企业“白名单”及园区、市场、商业综合体等“白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2)。
附件:1.兰陵县“无感监管”试点工作企业“白名单”
附件:2.兰陵县“无感监管”园区、市场、商业综合体等“白名单”
兰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1兰陵县“无感监管”试点工作企业“白名单”
附件2兰陵县“无感监管”园区、市场、商业综合体等“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