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高省道路运政系统数据质量的通知》要求及我县道路运输业户数据梳理情况,我县有814家道路运输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未延续经营许可,且名下均无营运车辆。上述814家运输业户已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经营许可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款第五条之规定,决定注销上述814家道路运输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限截止到2025年2月20日,公告期内上述运输业户如有异议可到交通运输局运政科咨询处理,公告期满后将依法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