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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规范建设项目采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临自然资规字﹝2024﹞9号)要求,现将《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开始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起,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相关情况,监督电话:0539--5283063


附件:1、 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 组长签字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方案.pdf

附件【组长签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