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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8-6/2025-00091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人社局
  • 发文字号 兰陵人社发〔2018〕19号
  • 成文日期 2018-09-30
  • 发布日期 2018-09-30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
兰陵人社发〔2018〕19号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

兰陵人社发〔2018〕19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居民医保办、人社所,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临人社明电〔2018〕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两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备案管理是顺利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先决条件。目前,我县有效备案人员数量较少,尤其是“两类人员”有效备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动人员异地就医权益。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备案管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异地安置、长期异地居住、长期异地工作人员,尤其是“两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着眼于提高备案率,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两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确保把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抓住“两个节点”,落实“三个一批”,切实提高“两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率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贯彻市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关于转发鲁人社字〔2018〕277号文件切实做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字〔2018〕190号)精神,抓住“两个节点”,落实“三个一批”,切实将“两类人员”纳入备案范围,尽快实现全覆盖。

1、抓住“两个节点”,做实“两类人员”备案工作。要根据“两类人员”性质,抓住集中参保缴费和转外就医零星报销这两个关键节点,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一是抓住2019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这个关键节点。各相关单位要以“外出务工——异地就医备案伴您行”为主题,集中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跨省异地就医宣传工作,要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特点印制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发挥基层居民医保办、人社所、村(居)代办员的作用,利用发放明白纸、填写外出务工登记信息表等形式,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力争掌握外出务工参保人员的信息,告知跨省异地就医尤其是备案的相关政策和办理途径,并提供便捷方式为“两类人员”办理外出备案。二是抓住医疗费零星报销基层服务窗口这个关键节点。要切实发挥基层报销服务窗口的“固定宣传站”作用,在收取异地就医费用单据时,发放明白纸、收集外出务工人员信息,突出做好对长期外出务工参保居民的宣传工作,让他们知晓跨省异地就医政策和相关业务流程,引导其主动备案。

2、落实“三个一批”,提高“两类人员”备案率。一是简化备案纳入一批。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精简备案手续,对已在就医地工作或居住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只要求提供就医地居住证明,取消所有需就医地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二是补充证明纳入一批。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两类人员”,在办理备案时改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即允许“两类人员”先在参保地备案,并承诺在就医地取得相关材料后及时补充,确保“两类人员”离开参保地前能及时备案。三是便捷服务帮助一批。在已实现电话、传真等多种备案渠道的基础上,结合“一次办好”改革工作,加快包括手机APP在内的多种备案及查询方式的建设应用,推进便民服务,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

3、加强工作联动。要加强与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相配合,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时,可集中办理外出备案。加强与劳务输出工作相配合,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时,可集中办理外出备案。加强与农民工就业工作相配合,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场所,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及时备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推进“两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工作力度,细化抓住“两个节点”、落实“三个一批”、加强工作联动等具体措施,形成工作推进合力。

要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提高“两类人员”备案率的有效途径,推出更多有针对性的方式方法。要制定工作规范,细化服务要求,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及时处理“两类人员”备案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设身处地为参保人员排忧解难,坚决杜绝工作中各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为,不断提升参保人员对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满意度。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关乎参保对象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要让“两类人员”及时了解政策,熟悉医疗费用结算流程。各相关单位要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减轻资金垫付的压力为出发点,真正让国家的民生工程惠及到每个参保人员。

2、信息化管理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协作,尽可能简化制卡环节,为异地就医人员快速制发社保卡,提高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3、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在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办理。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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