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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61-7/2026-00008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
  • 发文字号 兰陵卫发〔2025〕3号
  • 成文日期 2025-05-16
  • 发布日期 2025-05-1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兰陵卫发〔2025〕3号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兰陵卫发〔2025〕3号


各乡镇(街道)妇联、总工会、民政办、财政所,县妇幼保健院、各相关医疗单位:

现将《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卫生健康局 兰陵县妇女联合会

兰陵县总工会 兰陵县民政局

兰陵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要求,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保障广大妇女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自2025年起,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为全县约9.8万名适龄妇女(农村户籍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第五轮“两癌”免费检查。到2027年底,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根据自愿原则,全面完成查体任务,全县“两癌”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

(二)“两癌”检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提高,业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

(三)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以上。

(四)宫颈癌早诊率达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80%以上。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95%以上。

(五)探索适合基层的“两癌”检查服务模式,逐步建立长效化运行机制。鼓励各乡镇(街道)稳步扩大“两癌”免费检查范围,推动实现城乡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对象和方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2〕7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5〕91号)要求,对全县35—64岁适龄妇女(农村户籍和城镇低保妇女)进行“两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 宫颈癌检查

具体见《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

2. 乳腺癌检查

具体见《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乳腺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

(三)承担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

为确保“两癌”检查质量,明确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两癌”检查的主要负责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卞庄卫生院、苍山卫生院、矿坑镇卫生院、车辋镇中心卫生院、下村乡卫生院、鲁城镇卫生院、文峰山卫生院、向城镇卫生院、向城镇兴明卫生院、新兴镇卫生院、兰陵镇中心卫生院、长城镇中心卫生院、南桥镇中心卫生院、芦柞镇卫生院、长城镇二庙卫生院、庄坞镇卫生院、庄坞镇层山卫生院、磨山镇卫生院、神山镇中心卫生院、大仲村镇中心卫生院、兰陵经济开发区医院为“两癌”检查的初筛机构,指定县妇幼保健院为初筛结果异常转诊接诊机构,初筛机构与接诊机构应当分工明确,共同完成检查任务。

1. 初筛机构主要职责: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当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的建议;对筛查发现疾病并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在初筛工作期间,初筛机构应当将TCT标本及时送至县妇幼保健院。初筛机构获得接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3个月内对异常/可疑病例进行随访,督促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并完成“两癌”检查项目个案登记表填写。

2. 接诊机构主要职责:承担宫颈细胞学检查阅片、阴道镜、乳腺X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的任务,指定专人接待转诊对象,对初筛结果异常者进行进一步诊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初筛机构。

3. 县妇幼保健院要明确一名院级领导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质量控制工作;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应有妇产科医师、外科医师、检验医师、影像技师各2—3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经县卫健局确认后开展工作。用于检查的仪器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校验相关技术指标和参数,以保证检查质量。

4. 从事“两癌”检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市、县两级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能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5. 鼓励使用“互联网+”、人工智能辅助检测,引入AI系统辅助初筛宫颈细胞学、乳腺影像,同时建立“AI初筛+人工复核”双审机制,提升检查效率和质量。

(四)“两癌”患者的诊断治疗及救助

为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确定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两癌”检查后续诊断治疗工作,诊断机构的基本标准和要求:

1. 对宫颈癌、乳腺癌等妇科、乳腺疾病具有较强的诊断治疗能力。

2. 建立绿色通道,对“两癌”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提供方便快捷的诊断和治疗。

3. 安排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及相关事宜的沟通协调。

4. 县妇联按规定对低收入患病妇女进行救助。

(五)质量控制

具体见《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宫颈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和《兰陵县适龄妇女第五轮乳腺癌检查项目技术方案》。

(六)信息管理

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定点机构,要妥善保存个人检查资料,做好保密工作。要建立“两癌”被检人员信息及检查结果信息数据库,并实施信息网络直报,按月汇总、分析,“两癌”信息月报、季报以EXCEL形式报送至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月报上报时间为每月1日,季报上报时间为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前。

(七)考核评估

1. 定期对“两癌”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建立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等制度,保障工作开展。

2. 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定期对承担“两癌”检查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诊断治疗机构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整改意见。

3. 制定“两癌”检查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建立质控、督查、通报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修正。

三、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每年3—5月,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调查摸底,被检查人员须签署《知情同意书》。组织开展承担检查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6—11月,组织适龄妇女到指定地点或医疗保健机构接受检查。

(三)总结分析阶段。每年12月对工作进行查遗补漏,系统分析,并将结果汇总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成立兰陵县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成立县级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负责组织人员培训、制定筛查流程、指导质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安排检查时间、场所,做好本辖区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

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对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设备的检查、人员培训,负责对检出的“两癌”患者进行诊治,审核检查人数,严格基础数据审核,抓好项目日常管理。

2. 妇联组织负责“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发动适龄妇女积极参与“两癌”检查,同时做好低收入患病妇女救助工作。

3. 工会部门负责将部分困难企业适龄女职工以及家政服务员、快递员、送餐员等新业态从业女性纳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范围。

4. 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城镇低保适龄妇女数据管理和推送。

5. 财政部门将“两癌”检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予以重点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6. 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为体检人员建立健康档案,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检查质量;负责对疑似患者的复查、转诊、结果反馈等,同时做好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三)经费管理

根据有关规定和市级文件精神,在医疗保健机构承担部分检查费用基础上,确定我县“两癌”检查费用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128元/人(其中宫颈癌49元/人、乳腺癌79元/人),按照年中预拨、年底结算的原则,根据相关部门确定的实际查体人数进行结算。



附件:1. 兰陵县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 兰陵县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

          3. 兰陵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

          4. 兰陵县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图

          5. 兰陵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1


兰陵县适龄妇女“两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邱合金 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 伟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主任

张雅蕾 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中心主任

王   莹 县总工会四级主任科员

苑   婧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伟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高   岩 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柳   森 县妇幼保健院党总支书记

成   员: 胡文胜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高云霄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周旭东 县卫健局妇幼科科长

田   红 县卫健局财务科科长

王   丽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健局妇幼科,周旭东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兰陵县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


组   长: 胡文胜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 栗向明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海燕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赵凤英 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主任

赵承喜  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副主任

盛   夏  县妇幼保健院妇科主任

张明彦  县妇幼保健院妇保科主任

孟庆荣  县人民医院妇科主任

姚拥军  县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

“两癌”检查技术指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赵凤英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3


兰陵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专家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组


组   长: 胡文胜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副组长: 栗向明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海燕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 赵凤英 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主任

杜小芳 县妇幼保健院超声科主任

张成良 县妇幼保健院外科主任

刘延华 县妇幼保健院放射科主任

张   梅 县人民医院超声科主任

姚拥军 县人民医院病理科主任

鲍   君 县妇幼保健院乳腺保健科副主任

“两癌”检查技术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社保科,赵凤英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4


兰陵县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工作流程图

附件5

兰陵县适龄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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