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工信字〔2024〕5号
为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促进绿色经济发展,根据《兰陵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制定本专项实施方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兰陵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对涉及本系统内部工作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措施,确保各个工作环节衔接紧密、运转良好,力促各项相应措施落实到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成立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局办公室、材料产业科、运行监测协调科、规划与技术改造科、科技与装备科等科室为成员单位。在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办公室设在材料产业科。
(二)职责及分工
1.应急响应期间的车辆保障。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任人:李晓东
2.督促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
责任科室:材料产业科
责任人:何春芳
3.督促企业严格依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采取限停产等减排措施,配合县级及上级部门做好重污染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
责任科室:运行监测协调科、规划与技术改造科、科技与装备科、材料产业科、民爆器材管理科、消费品产业科、信息产业与工业互联网科、企业发展科
责任人:孙培聪、赵庆志、姚兴九、何春芳、张峰、陈鑫雨、赵增阁、刘亦雯
4.负责全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和修订工作。预警解除后,对预警减排情况进行总结。
责任科室:材料产业科
责任人:何春芳
5.根据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责任人:李晓东、孙培聪、赵庆志、姚兴九、何春芳、张峰、陈鑫雨、赵增阁、刘亦雯
三、应急响应流程
当接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并及时向工业企业发出预警信息,同时通知各责任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响应工作。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的程序通知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督促重点行业错峰生产
按照《兰陵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时,及时向企业发出预警信息,督促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能够达到各级别应急预警期间污染物减排比例要求。
(二)督导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兰陵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要求,结合县工信局职能,按照省、市、县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要求,参与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工作。
(三)完成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安排。
附件: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永华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兆刚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建秀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 员:李晓东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负责人
孙培聪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科负责人
赵庆志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负责人
姚兴九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装备科科长
何春芳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产业科科长
赵增阁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综合运行室副主任
陈鑫雨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科科长
刘亦雯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发展科负责人
张 峰 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民爆器材管理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兆刚任办公室主任,何春芳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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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起草单位:兰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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