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障全院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正常运行,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高度重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针对网络直报工作的工作强度和技术要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适时配备、更新网络直报所需的设备,保障网络畅通,以适应网络直报的要求。
疫情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本院地区编码、用户编码和密码。如有丢失或差异及时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如因泄露或擅自借给他人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医院须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告。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科室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疾控机构报告。
四、医院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任何科室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对于漏报、迟报、瞒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科室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追究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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