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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erxx/2023-000002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二小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5-05-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二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兰陵县第十二小学“一岗双责”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校“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意义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要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但是学校毕竟是一个管理人、培育人的集体,其特点是学生个性差异大,存在着很多的安全隐患,单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是单位负责人来落实安全问题,就很难落实好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要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还需要全体教师齐抓共管。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生、学校安全意外责任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家庭、学校带来了很坏的影响,进一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关心学校的安全问题,已成为新时代教师责无旁贷的责任。我们学校本着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制定“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对于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领导小组

组 长:任金良

副组长:李向东韩国栋

成 员:校务会成员

三、“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责任情况

1、校长:负责学校整体工作,同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领导责任。

2、安全副校长: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分管学校的所有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3、业务校长:(1)分管教学的业务校长,指导教导处开展工作,并对教学工作及有关的教学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2)分管政教、少先队、总务的业务校长,指导政教、少先队、总务开展各项工作,并对开展各项活动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4、教导主任:主管教学及有关的教学活动,并对组织教学和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

5、政教主任:主管政教活动,并对组织的学生参加的各项政教活动负安全领导责任。

6、总务主任:主管学校总务工作,并对组织的各项总务工作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7、班主任:负责班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落实搜查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工作,指导学生下课、放学的楼道疏散活动,特别是晚自习的课间和放学时间,消除班级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对班级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活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8、任课教师:负责课堂教学工作,并对课堂教学中的学生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体育课教师负责学生体育课的安全,并经常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发现器械出现问题要抓紧上报总务处维修,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实验教师负责学生实验课的课堂安全,管理好实验用品,指导学生规范操作实验。

9、门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门卫值班工作,并负责学校门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未履行正常手续致使其入校造成师生安全问题负直接责任。

10、安管办:负责学校安全管理的常规工作:负责安全材料汇总、归档;督查各处室安全工作;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的传达,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总结的撰写,安全制度的建设,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安全教育大会的组织。

11、办公室主任:负责上级文件通知,接待,车辆管理等(暂时由任金良校长管理)。

备注:各办公室安全为各办公室负责人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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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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