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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wuxx/2022-000004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5-05-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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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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