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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5-0000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
  •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2025-05-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2025年学生资助政策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2025年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和以教务处为主的工作小组,每学年根据上级安排救助需要及时进行评审认定。

二、资助对象采取三级评审认定政策,即班级根据上级认定条件,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根据困难程度进行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截取拟资助学生上报所在年级组。年级组评审小组汇总本年级.上报困难学生后,根据贫困程度进行排序,根据学校分配给年级的名额进行截取,确定拟上报名单提交学校。学校资助评审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对各年级.上报学生进行评审,确定拟上报名单,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认定。评审记录存入资助工作档案。

三、评审会议召开前,各级评审小组成员要充分收集学生家庭信息,按照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初步排序,保证评审工作高效进行。

四、资助对象评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五、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由资助工作工作小组会同班主任开展调查,核准事实后作出正确的调整。

七、公示后的资助名单经校长和资助专干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八、贫困生学生认定工作中,杜绝人情关系,任何人不得以亲情、友情等照顾关系户;遇有校外各级领导打招呼的情况,要先核实提到的学生家庭情况,如果符合上级认定条件和范围,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要参与班级困难生排序,进入上报范围才能上报。如果经过核实,家庭不困难的学生,坚决不能进入救助名单,相关人员要给打招呼的人解释清楚原因。

九、为了让更多的贫困学生享受到各级各类的救助,如有临时救助项目,优先考虑未享有任何救助项目的困难学生。

十、各级评审认定人员要有担当精神,要把好事办好,经得起任何的质疑。

兰陵县第十五小学困难学生资助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任传伟

副组长:徐红兵 李 英 李涛

成 员: 张进福 葛 静 李曼茹

王景红 杨亚丽 付信萍 张丽 孟瑾

电话:0539-52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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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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