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项目及金额
1、学前助学金,标准:平均600元每生每学期。共分三档:500,600,700元。
2、学前免学费,标准: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低于中心园标准的据实免除,高于
2、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625元每生每学期,中学750元每生每学期。
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312.5元每生每学期,中学375元每生每学期。
3、高中助学金,标准:平均1000元每生每学期。共分三档:750,1000,1250元。
4、中职助学金,标准:平均1000元每生每学期。共分三档:750,1000,1250元。
二、资助名额分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再给各学校限制比例、分配名额。具体可以参照春季学期资助名额,不要有过大出入。
三、资助对象申请、认定及公示
(一)资助对象申请
本学期开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等统一使用《学生资助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其中申请原因、个人承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中的所有监护人签名,一定要按规定填写完整。其中反面学校填写部分一定要严格要求进行评审签字。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对所有申请资助的学生(10类特困人群除外),要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三)资助对象认定
(1)特别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残疾学生;
10、烈士子女;
11、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和其它因天灾人祸等致贫的学生
10类特困人群筛查时使用《2024年秋季学期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比对出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残疾等10类群体人口必须资助的人群,请千万不要遗漏。同时查阅全国资助管理系统的系统数据。各学校在系统中“信息查询”-“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将困难学生名单(必须是正常在校生)导出并截图留存。特别困难的人群是必须资助人群,由学校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申请,不申请的,要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确认不申请(格式由学校自行确定)。
(2)一般困难、相对困难学生
本学期严格按照三级评审两级认定的方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中班级评审过程中要进行家访,并统一使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打分认定。
班级评审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担任成员。
2、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人数合理配置,一般不低于班级人数的10%。
3、评议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不应作为评议小组成员。
年级评审程序:
1、年级成立由年级主任任组长的认定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2、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2天。
3、特别注意:由于各学区小学、幼儿园很多一个班级即为一个年级,所以学区小学、幼儿园的年级评审由学校评审,接下来的校级评审由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统一评审。
校级评审程序: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2、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天。
3、特别注意:由于各学区小学、幼儿园很多一个班级即为一个年级,所以学区小学、幼儿园的校级评审统一由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进行评审。
《学生资助认定申请表》、《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评分表》各中心校都要留存1份,以备各级学生资助部门、审计部门和第三方核查。
各学校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评分表》进行量化认定,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反馈的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认定。要明确学生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的甄别和惩戒措施,防止学生虚报瞒报造成认定不公平、不精准,确保认定精准有效。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
(三)资助名单公示
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5天,并拍照或者截屏公示信息留存。
四、资助工作安排
一.资助政策宣传
(1)、向每一名在校生发放《资助政策告知书》;
(2)、收集资助政策告知书,并统计具体申请意愿的学生信息《兰陵县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申请汇总表(大数据筛查用)》。
(3)、上报《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回执统计表》。
需要使用表格:
1、《资助政策告知书》
2、《兰陵县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申请汇总表(大数据筛查用)》
3、《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回执统计表》
二.大数据核查家庭经济状况
(1)、组织有申请意愿的学生填写《兰陵县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
(2)、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核查系统”对申请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查。
需要使用表格:
1、《兰陵县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
2、检查信息录入表(家庭经济核查模板)
三.特殊困难学生排查
(1)、收集在校生信息,登录特困学生信息比对系统,筛查10类特困学生名单。
(2)、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查询“重点保障人群名单”。
(3)、将以上重点人群直接纳入资助名单进行资助。
四.一般困难家庭学生经济情况认定和资助评审
(1)、对重点保障人群以外的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家庭经济状况,结合大数据核查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班级评审。
(2)、上报年级进行年级评议,并公示2天。
(3)、上报学校进行校级评议,并公示5天。
(4)、确定最终资助名单,并公示5天。
需要使用表格:
1、《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
2、《家访记录表》
3、《班级评审记录表》
4、《年级认定记录表 公示表》
5、《校级认定记录表 公示表》
五.上报最终确定的资助名单
通过资助群上报最终确定资助名单的电子版,经核对无误后打印纸质版盖章、校长签字后上报。
需要使用表格:《义务教育生活补助汇总表》
六.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录入工作
1、家庭经济信息录入;
2、困难等级认定;
3、资助名单录入。
五、全国资助系统录入
1、各学校在确定资助名单后同步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录入工作。要求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和各民办学校掌握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审核账号和密码,统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名单和资助金额进行审核,请确认系统录入名单、金额和实际资助幼儿名单、金额。
2、能正常录入的请正常录入,不能正常录入的在补录里完成。
咨询电话:155629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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