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照通知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聂建华
副组长:刘庆庆 马启法 徐之利
成 员:宋福兴 徐帮云 闫 妍 赵 伟 潘国芳 刘 芬
杨韶芬 张云丽 毛常伟 朱 洁 宋丽丽 郭 伟
刘文娜 刘利军 董佃文 宋宁宁丁 洋 徐梦丽
二、评选工作程序及评选办法
1、根据县《关于做好全县教育系统2024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规定,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2、经校长办公会、党支部研究确定如下推荐方法,本着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1年来教师综合量化总分排序,在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中等额推荐。
三、评选结果
经学校评选委员会评选,确定我校3位教师候选人,县优秀教师:闫妍;县优秀班主任:张云丽,县优秀教育工作者:李明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与相关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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