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障校舍建筑及附属设施安全,维护全校师生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依据《中小学校园校舍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覆盖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操场等所有校舍及附属设施(如围墙、楼梯、扶手、门窗、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
二、校舍日常安全巡查
1. 学校建立校舍安全日常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和巡查频次:每日安排专人对校舍主体结构、墙面、地面、屋顶、门窗、楼梯、扶手等进行巡查,每周对水电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电梯等附属设施进行巡查,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校舍安全排查。
2. 巡查过程中,重点排查校舍主体结构是否存在裂缝、倾斜、变形,墙面是否脱落,门窗是否牢固,楼梯扶手是否松动,水电线路是否老化、裸露,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避雷设施是否符合标准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记录并上报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三、校舍安全维护与整改
1. 学校建立校舍安全隐患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分类登记,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销
2. 对轻微安全隐患(如门窗松动、墙面小范围脱落、消防器材过期等),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更换;对重大安全隐患(如校舍主体结构裂缝、屋顶漏水严重、水电线路大面积老化等),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校舍,设置警示标志,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专业机构鉴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妥善安排师生的教学、活动场所。
3. 定期对校舍进行维护保养,对校舍外墙、屋顶、门窗等进行定期修缮,对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更换,延长校舍使用寿命,预防安全隐患发生。
四、校舍使用安全规范
1. 严格规范校舍使用用途,严禁擅自改变校舍结构、用途,严禁在校舍内违规搭建、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严禁在校舍周边进行危险施工。
2. 师生在校舍内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不攀爬楼梯扶手、窗台,不摇晃门窗、栏杆,不擅自触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发现校舍安全隐患,立即向教师或学校管理人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 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如集会、演出、考试等)使用校舍时,提前对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制定活动安全方案,安排专人维持秩序,避免因人员密集引发安全事故。
五、应急处置
1. 校舍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如墙体坍塌、屋顶脱落、火灾、水电设施故障引发事故等),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师生疏散、避险,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切断电源、组织灭火、临时救治伤员),同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
2. 学校定期开展校舍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做好事件复盘及校舍安全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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