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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5-0001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三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5-05-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三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三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三小学考试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考试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及临沂市、兰陵县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兰陵县第三小学所有学科考试(含期中、期末、阶段性测试等)的组织、命题、实施、评价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 指导思想:贯彻“双减”政策,严控考试频次,优化评价方式,强化过程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 考试组织管理

第四条 责任分工  

1 教务处负责统筹全校考试安排,制定考试计划,监督考风考纪。  

2 学科教研组负责命题审核、阅卷标准制定及考后质量分析。  

3 班主任负责学生诚信教育、考场布置及考试通知传达。  

第五条 考试类型与频次  

1  校内考试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通过课堂表现、实践活动等方式评价;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  

2  诊断性测试 :根据教学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后可开展少量阶段性学习质量诊断,结果不排名、不公示。  

3  区域监测 :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组织学业质量监测,严格遵循保密规定。  

第三章 考试命题要求

第六条 命题原则  

1 依据课程标准,紧扣学科核心素养,注重基础知识、实践能力与创新思维考查。  

2 难度系数控制在7:2:1(基础题70%、综合题20%、拓展题10%),杜绝超纲、偏题、怪题。  

3 创新题型设计,适当增加开放性、探究性题目。  


第七条 命题流程  

1 学科组集体研讨命题框架,经教研组长初审后提交教务处备案。  

2 命题实行“双审制”(学科组长审内容、教务处审规范性),确保科学严谨。  

第四章 考试实施规范

第八条 考前准备  

1 考场按单人单桌布置,座位随机编排,考前30分钟完成清场。  

2 监考教师须参加考务培训,明确职责与纪律要求。  

第九条 考中管理  

1 监考教师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使用手机或从事与监考无关行为。  

2 学生须遵守《考试守则》,违纪行为按《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3 突发情况(如学生身体不适)立即报教务处处理。  


第十条 考后流程  

1 试卷密封装订,阅卷采取“流水作业、交叉复核”方式。  

2 考试成绩录入专用系统,原始数据由教务处统一存档。  

第五章 成绩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 成绩评定  

1 实行等级评价制(A、B、C、D四等),不公布分数与排名。  

2 教师须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分析,向家长反馈学生个体诊断报告。  


第十二条 结果运用  

1 成绩作为改进教学、因材施教的重要依据,不得作为奖惩教师或学生的唯一标准。  

2 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开学生成绩排名,保护学生隐私。  

第六章 考风考纪监督

第十三条 学生纪律  

1 发现作弊者当场收缴试卷,该科成绩记零分,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全校通报。  

2 设立考试违纪举报电话(教务处:13608908378),接受师生监督。  


第十四条 教师责任  

1 监考失职(如漏收试卷、纵容作弊)按教学事故处理,纳入绩效考核。  

2 命题、阅卷中徇私舞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追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须报兰陵县教体局备案。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兰陵县第三小学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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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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