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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5-0002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 发布日期 2025-08-01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实施方案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兰陵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1.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滨河东路以东,文峰路和育才路南段以西,金盾路和金鼎国际以南,兰陵路以北的城区片。

2.一片多校区:兰陵路以南,育才路以东,文峰路以西,

会宝路东段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实验二小或兰陵六小报名。

3.一片多校区:会宝路以南,育才路南段以东,文峰路南段以西,滨河东路以北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此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实验二小或泇河实验学校小学部报名。

4.一片多校区:开元建材城(不含)以南,东升路以东,金盾路以北,文峰路以西的城区片和金鼎国际小区均为一片多校招生区,居住在这两个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相关证明到实验二小或兰陵五小报名。

二、招生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兰陵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含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

三、招生办法

1.招生方法

我县适龄儿童报名入学须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依据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2. 报名流程

(1)“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爱山东”APP登录

进入爱山东APP,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市】,搜索【义务教育招生】,点击进入。

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兰陵县】,点击【确认,去报名】。

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2)操作流程

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入口(小学)→选择报名类型→填写报名信息→信息确认→上传证件图片(仅限大数据校验未通过的上传)→提交报名。

3.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④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⑤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自有住宅不在学校片区),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办法说明

(1)户籍及房产信息

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①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

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5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②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将购房合同、全款购房票据、

入住证明材料(指水、电、暖、气相关票据)等原始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③社区、街道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需要将社区或单位

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政府拆迁还建的,需要将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入住证明材料上传报名平台。

④在服务区范围内有住房并居住一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

法办理房产证的,应向学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及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再由学校派专人实地调查证实。

⑤领养或因其他原因而户口未落实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适

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司法或法院等部门的书面证明、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或房屋产权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报名。

⑥“录取办法”中的第⑤⑥⑦三类,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

情况下,按照户籍迁入、经商或务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学位不足时,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材料(拍照上传

报名入学平台)

①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

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县外户口的,还需提供孩子的户籍证明。

②县外户籍人员:居住证。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陵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

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半年(时间截止 2025年7月31日)。

③县内户籍人员:经商或务工证明。

在县城经商者:父母一方原则上需在县城经商一年以上,

持有在兰陵县县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时间截止 2025年7月31日)。

在县城务工者:父母一方在兰陵县用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材料(原则上需满一年,时间截止 2025年 7 月 31 日)。

经商、务工材料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5.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全部入学。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属地政府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各自的管理责任,实施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秋季招生入学前,要主动作为,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底数,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的适龄儿童数量,明确入学学校、报名(报到)时间等信息,做到“应入尽入”,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一个都不能少。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实行混合编班、阳光分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教育部、省、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县委实施的“归雁工程”中回乡创新创业人士子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温馨提示:

1.本次新生报名全程网办,所有报名家长均须实名登陆手机APP(或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等待审核录取,首次填报信息后须留意手机信息提示,及时登陆查看审核、录取情况。

2.避开高峰期,8月1日开始线上报名,注册报名人员较多,可能出现无法注册登陆现象,请合理安排注册登陆时间。

3.提交真实、齐全的证明材料。大数据核对中未反馈的基本、户籍、居住、监护人等信息,须提交证明材料。请提交真实齐全的证明材料,严禁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将弄虚作假情况反馈给公安机关。

4.咨询电话:0539-5238966 1885448167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5年7月31日


兰陵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8月1日-8月11日

网上报名:登录“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民办学校8月7日报名结束,8月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开派位结果。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再次登陆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信息。

8月12日-8月16日

学校审核:各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填报信息及大数据校验结果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8月17日-8月23日

学校复审:1.大数据校验未通过及需要重新提交材料的将相关材料上传或交至报名学校;2.对重新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需实地考察核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监护人上传的证明材料,由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核实的进行入户调查;3.县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到招生学校监督检查招生工作。

8月24日-8月26日

结果公示:1.中小学招生情况汇总,确定新生招生名单;2.县教体局审核确定招生录取名单;家长通过“临沂市兰陵县2025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获取电子版《新生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8月27日-8月30日

各中小学新生报到。



兰陵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区划示意图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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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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