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lxdisanzx/2026-0002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三中学
- 公开目录 兰陵县第三中学
- 发布日期 2026-04-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三中学学生生活补助申报程序
一、政策宣传与个人申请
(1)学校通知:开学后,学校会通过通知、家长群等方式宣传资助政策。
(2)提交申请: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义务教育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重大疾病证明等)。
二、学校三级评审与认定
(1)班级评议: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议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
(2)年级审核:审核各班上报贫困学生的相关材料。
(3)学校认定:学校成立专门的认定小组,通过大数据比对,对评议结果进行复核,并确定拟资助名单及困难档次。
三、校内三次公示
(1)各年级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在年级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2)学校会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一般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须公示受助学生名单。
注意:公示内容不会涉及学生隐私(如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等)。
四、审核备案与资金发放
(1)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会将最终名单上报给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
(2)发放时间:生活补助一般按学期发放,春季学期通常在5月31日前,秋季学期在11月30日前发放到位。
(3)发放方式:资金会通过学生本人的银行卡或社保卡直接发放,确保足额到人。
五、关键注意事项
(1)资助标准:
寄宿生: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每学期750元。
非寄宿生:初中每生每年750元;每学期375元。
(2)重点保障对象:每学年的10类特殊儿童(原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特困供养、孤儿、残疾学生等)通常可优先获得资助。
(3)需重新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因此,即便去年已获得资助,新学期也需重新提交申请。
(4)谨防诈骗:整个申请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务必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办理,切勿轻信陌生电话或短信要求转账或提供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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