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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5-0000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八中学
  •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2024-04-2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4年春季贫困资助申请指南
​2024年春季贫困资助申请指南

2024年春季贫困资助申请指南


资助对象申请、认定及公示

(一)资助对象申请

1、本学期开始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等统一使用《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学生如实填写学生基本情况,其中社保卡卡号为农商银行(农村合作社)银行卡号,申请原因需对家庭经济情况如实简要说明,个人承诺需学生本人签名,其中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中的所有监护人签名,一定要按规定填写完整所有监护人签名包含父母和同一户口本上的所有人签名。

2.家庭一般困难和相对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如:家中直系亲属有重大疾病、慢性病导致家庭贫困,需提供相关病例证明,家庭遭遇重大事故导致家庭贫困,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认定证明。

(二)资助对象认定

1)特别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返贫监测_未消除风险户;

3、低保家庭学生;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残疾学生;

10、烈士子女;

11、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和其它因天灾人祸等致贫的学生

2)一般困难、相对困难学生

各学校自行制定一般困难、困难类型学生评选认定办法。要明确学生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的甄别和惩戒措施,防止学生虚报瞒报造成认定不公平、不精准,确保认定精准有效。评选认定办法要及时向家长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实施按学年申请认定,每学期进行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

1)资助对象认定时使用《2024季学期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比对出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残疾等10类群体人口必须资助的人群,请千万不要遗漏。同时可查阅全国资助管理系统的系统数据。各学校在系统中“信息查询”-“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将困难学生名单(必须是正常在校生)导出并截图留存。特别困难的人群是必须资助人群,由学校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申请,不申请的,要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确认不申请(格式由学校自行确定)。

2)其它一般困难、困难类型认定材料由学校自行确定,以便民为原则,不要让学生到村委、民政等部门盖章。资助对象审核、认定工作由学校负责,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盖章并存档。

如有申请问题需咨询,请拨打电话:0539-5256859

(三)资助名单公示

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为5天,并拍照或者截屏公示信息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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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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