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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5-0003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中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5-05-2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十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按照“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后勤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消防安全,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兰陵县第十中学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赵瑞华

副组长:井 淼 龙志国 宋诗涛 李晨

组 员:刘晓栋 吴清松 黄辉 及各班班主任

(二)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 赵瑞华

2、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主任 黄辉

3、各班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班主任)

4、消火栓、灭火器管理人员

(1)办公楼:金保军

(2)教学楼:毛健 林金虎

(3)科技楼:尤祥栋

(4)配电间、室外消防设施:吴清松

兰陵县第十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2.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3.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4.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5.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6.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7.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8.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9.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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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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