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lxqssyxy/2026-0003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
- 公开目录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
- 发布日期 2026-04-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规范实验课教学行为,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实验习惯。
适用于中小学所有涉及化学、物理、生物等学科的实验课程及实验室活动。
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全程监管。科学操作,环保处置。
二、责任分工
1、学校责任
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实验室设施(如通风系统、急救设备、防火装置等)。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师生安全培训(每学期至少1次)。
2、实验教师责任
为实验课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全程监督学生操作。课前检查实验器材和药品安全性,课后清点并锁存危险物品。
3、学生责任
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禁止擅自行动或触碰无关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如设备异常、药品泄漏)立即报告教师。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
1、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单独进入实验室。实验课期间,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2、危险化学品管理:
建立《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台账》,明确种类、数量及存放位置。易燃、易爆、腐蚀性药品(如酒精、浓硫酸)须专柜双人双锁保管,使用需登记。
3、仪器设备管理
精密仪器(如显微镜、电学设备)需定期维护,张贴操作指南。玻璃器皿、刀具等易碎、尖锐工具使用前检查完整性。
四、实验课安全操作规范
1.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检查实验器材是否完好,确认急救箱、灭火器、洗眼器等设备可用。
学生准备:穿着实验服(或校服),禁止穿拖鞋、披散长发,佩戴护目镜(涉及化学试剂时)。提前学习实验步骤和安全须知。
2. 课中操作
禁止饮食、嬉闹、随意离开座位,严禁私自混合药品或改动实验方案。加热液体时试管口不对人,嗅闻气体时用手扇闻,严禁直接接触有毒物质。
强酸强碱稀释时遵循“酸入水”原则,使用移液管辅助操作。挥发性药品(如氨水)需在通风橱中使用。
涉及电学实验时,确保电路绝缘,禁止湿手操作。使用激光笔时避免直射眼睛。
解剖工具使用后立即收回,禁止携带出实验室。微生物实验需灭菌处理废弃物。
3. 课后清理
学生分组清理实验台,废液按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如酸性废液、有机废液分开)。教师检查设备归位情况,确认危险药品柜上锁,关闭水电门窗。
五、应急处理流程
化学灼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根据药品性质使用中和剂(如碳酸氢钠处理酸灼伤)。
火灾:小型火情用灭火器或湿布扑灭,火势较大时启动消防报警并疏散学生。
割伤/烫伤:用碘伏消毒伤口,严重出血时加压止血并送医。
事故上报
轻微事故由教师处理并记录;严重事故需10分钟内上报学校安全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六、监督与考核
学校安全小组每月抽查实验室,重点检查药品存储、设备状态和记录完整性。将实验安全管理纳入教师年度考评,对违规操作(如未佩戴防护用具、擅离岗位)通报批评。每学期开展1次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或演练,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附则
本制度参照《中小学实验室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解释权归学校。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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