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行政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修订形成本制度。
1.行政值日每天应佩戴标志准时到岗、离岗,并负责检查值班教师到岗情况。
2.早晨,值班人员于6:45以前到岗。在校门负责学生入校秩序、处理突发事件。放学时,负责在校门口管理学生出校、疏导校门口交通。督促学生有序乘坐区域公交车。放学后,对学校各班清校、门窗、电器关闭情况进行检查,原则上所有师生离校时方能结束当天值班工作离校,做好值班记录的交接。
3.行政值日每天应认真做好课间操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应提前到岗,协助搞好学生的上下楼安全保障工作。
4教学常规检查。每天上下午至少各一次对学校课堂教学工作进行例行巡视、教师的按时到岗情况进行检查、教师的办公情况进行了解,按照行政领导值班检查表进行记录。
5.行政值日应该经常巡视校园,检查校园卫生、停车、安全等情况。课间应主动在各层楼道、学校操场等处进行巡视,保障学生正常安全的课间活动。
6行政值日是当日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处理当日校内突发性紧急事件,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要领导。行政值日有权处理学校当日发生的一些其它事情。
7.行政值日有事请假,事先应找好替代人,并口头告知有关人员。
8.每天对照《白天校园行政值班》例行检查,认真记录。重大事情及时反映到校长室。
一、学校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门卫、教师、行政领导三结合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8:00--16:30。
二、周六、周日及元旦、清明节、寒假、春节、五一、端午节、暑假、国庆节、中秋节值班人员为当周的值周教师,其它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学校统一排定。
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在自己办公室值班。不准无故迟到或早退,因故未到者须提前和其它值班教师调好时间,或交代好有关职责由其它值班教师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离岗。不做私活。
四、值班人员应注重仪表,值班期间要做好校园环境的巡查、上级来电来文的接听与记录、来访人员的接待与反映情况的登记以及其它偶发事件的处理或汇报等工作,每天要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严禁做与工作值班无关的事情。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五、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妥善安排。
六、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主要的来电来文或来访情况、无法处理的偶发事项,要及时向校长汇报。
七、要做好值班的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值班任务后,要在当天傍晚把有关值班材料交到传达室,下一值班人员于次日早上到传达室领取值班材料。不准把材料留于办公室,影响值班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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