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lxshiyanxiaoxue/2026-0001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实验小学
  • 公开目录 兰陵县实验小学
  • 发布日期 2026-02-2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实验小学财务收支管理与审批制度
兰陵县实验小学财务收支管理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 经费管理原则

(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是涉及学校开支的所有支出,一律纳入学校财务开支管理,由学校财务统一办理各项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

(二)严格经费收支预算。认真编制部门预算和分月用款计划,确保工作需要。学校各部门经费开支坚持厉行节约,预先申报的原则。

(三)坚持“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原则。合理安排经费使用,做到办事有计划,花钱有预算,开支有标准,报销有审批。

第二条 收入管理

行政性收费要严格按照有关征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征收,坚决杜绝协议收费、定额收费和擅自减免、缓缴费用。各项收入要严格按照财政局规定的缴款程序及时缴库,并将缴库凭证及收费收据及时交学校财务记账,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不得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三条 支出管理

为节约支出,减少浪费,学校各项开支实行事前报批,报销单据由报销人经审核后报校长签批。

(一)学校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申请经费开支时,必须填写事前支出审批单,按顺序由科室主任、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最后由校长审批。报销时,事前支出审批单附后。

(二)费用发生后,要及时报销,原则上当月发生的费用当月报销,跨年度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发票及各种报销原始凭证,应由经办人、处室负责人、分管副校长签字、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后予以支付。报销的各类票据必须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合法。

(三)因公出差,事前在公务之家客户端填写出差申请,领导审批后方可出行。人员伙食费补助、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开支,按新修订的《兰陵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兰陵财行[2024]1号文件执行。

(四)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用、培训费报销时必须附有事前审批单、来信来函及原始费用清单,由学校财务审核后报分管副校长、校长审签,最后由学校财务根据资金情况付款,会议费、公务接待按新修订的《兰陵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兰陵财行[2024]1号文件执行,培训费按《兰陵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兰陵财行[2024]2号文件执行。

(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制度。学校凡购买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服务、货物或工程的,均需于每月15日前统一向财务室报政府采购计划,由财务室统一到县财政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经县财政局批准后方可购买。根据财政局批复需委托招标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的,由学校提出具体详细的采购要求,并派相关专家参加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标合同由使用处室审核并签字后签订,具体采购活动由财务部门牵头协调组织。

(六)学校零星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处室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采购。

(七)各处室未申报采购计划或未经学校领导批准自行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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