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4/2026-0010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05-2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6年兰陵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公办6家(公办民营5家),民办7家,设置养老床位3421张;农村幸福院62处;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8处;村级孝善食堂59处;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9处。
二、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
3.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4.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不再设立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
四、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兰陵县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电话:0539-597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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