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 2025-09-2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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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兰陵政字〔2025〕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县政府组织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二、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 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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