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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87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8〕45号
  • 成文日期 2018-09-25
  • 发布日期 2018-09-2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陵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兰陵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45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兰陵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45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兰陵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的请示》(兰陵水字〔2018〕13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兰陵县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请你局根据规划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认真搞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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