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文件 / 兰陵政字 / 正文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2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6〕36号
  • 成文日期 2016-10-24
  • 发布日期 2016-10-25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兰陵县城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兰陵县城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36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成立兰陵县城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36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成立兰陵县城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的请示》(兰陵水201657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兰陵县城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兰陵县城北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成立后,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政策咨询我要问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

现场解答地址:

联系电话:

详细解读

制定背景

主要内容和细则

制定依据

保障措施与执行

内容由AI解读,具体执行以政府文件为准

常见问题

一键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