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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水功能区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9〕17号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兰陵县水功能区划〉批复的请示》(兰水发〔2019〕3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兰陵县水功能区划》,请你局会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特此批复。
2019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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