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兰陵镇瑞福苑村(前黄墩村)等村
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第二批次项目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6〕8号
兰陵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兰陵县兰陵镇瑞福苑村(前黄墩村)等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第二批次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兰政请〔2026〕2号)收悉。根据中共临沂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025〕第2次)研究确定的事项,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实施兰陵县兰陵镇瑞福苑村(前黄墩村、后黄墩村、房家庄村、柳树王村)、潘王庄村、大李庄村)等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第二批次项目。
2、你镇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施工,保质保量完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任务;要做好新增耕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新增耕地高产高效。
3、你镇要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规定兑现补偿,对拆迁户房屋及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助标准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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