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兰陵政字〔2025〕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县政府组织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到期、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二、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登记号 | 施行日期 |
| 1 | 兰陵县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 | 兰陵政办发〔2020〕8号 | LLDR-2020-0020001 | 2020年5月28日 |
附件2
其他现行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登记号 | 有效期截至日期 |
| 1 | 兰陵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兰陵政发〔2021〕8号 | LLDR-2021-001001 | 2026年9月16日 |
| 2 | 兰陵县县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 兰陵政办发〔2022〕11号 | LLDR-2022-0020002 | 2027年6月17日 |
| 3 | 兰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 | 兰陵政办发〔2023〕3号 | LLDR-2023-0020001 | 2027年3月9日 |
| 4 | 兰陵县水文管理办法 | 兰陵政办发〔2023〕13号 | LLDR-2023-0020002 | 2027年8月31日 |
| 5 | 兰陵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 兰陵政办字〔2023〕26号 | LLDR-2023-0020003 | 2028年12月31日 |
| 6 | 兰陵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兰陵政办发〔2024〕2号 | LLDR-2024-0020001 | 2029年6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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