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同心解民忧,水乳交融促和谐。近日,兰陵镇综治中心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成功调解一起因装修引发的矛盾纠纷,将冲动引发的干戈化为玉帛,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让沂蒙精神在基层治理一线绽放时代光芒。
装修起纠纷,冲动酿矛盾
2025 年 12 月,张某受装饰公司委托,为孙某的房屋进行刮腻子施工。按约定,张某完成第一遍工序后向装饰公司索要工钱,却遭无理拒付。张某试图与房主孙某协商,希望由孙某直接支付费用并继续完成装修,但孙某因已与装饰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5 万元全款,拒绝了其请求。随后,孙某另寻他人完成装修。一时冲动之下,张某将色浆泼洒在孙某家已施工的墙面上,造成15000余元的财产损失,双方矛盾瞬间激化。2026 年 4 月 20 日,向兰陵镇综治中心申请调解。
弘扬沂蒙精神,情理法融合化解
接到申请后,兰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员深入了解案情、耐心安抚情绪,深刻把握沂蒙精神 “党群同心、水乳交融” 的核心内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偏不倚、公正调解。调解中,调解员背对背分别疏导,面对面释法明理。讲法律:明确指出张某泼洒色浆的行为已涉嫌违法,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引导其认识错误、主动担责。说情理:结合 “远亲不如近邻” 的乡土情怀,讲述沂蒙老区人民团结互助、宽容友善的传统,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沂蒙精神。解心结:针对张某被拖欠工钱的委屈与孙某房屋受损的气愤,找准矛盾症结,搭建沟通桥梁,逐步消解对立情绪。
握手言和,矛盾一次了结
在调解员耐心细致、法理情并用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自愿和解,于 4 月 20 日当场达成如下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被申请人孙某各项经济损失33000 元,协议签订当日付清;张某同意在村广播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本次赔偿为一次性了结,双方保证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矛盾;孙某承诺不再追究张某任何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双方自愿遵守协议,不得反悔,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协议签订后,张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并按约定公开道歉。
此次调解,是兰陵镇综治中心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弘扬传承沂蒙精神的生动实践。一直以来,兰陵镇坚持把 “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沂蒙精神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依托镇、村两级调解组织,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用真心、耐心、细心化解群众烦心事。下一步,兰陵镇综治中心将继续传承红色基因、厚植为民情怀,不断创新调解机制、提升服务效能,让沂蒙精神在矛盾调解、基层善治中代代相传、永放光芒,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兰陵、法治兰陵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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