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卞庄街道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培训会议暨春季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在街道机关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召开。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枫、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刘义文等出席会议。相关工作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村居、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刘义文传达了县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提醒,带领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条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枫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正值春耕备播时节,农事活动增多,机械施工易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破坏,要切实做好春季文物保护工作。一是压实属地责任。街道及相关村居(社区)要切实担负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将文物保护与农事生产同部署、同落实,杜绝因管理缺位导致文物受损。二是强化重点检查。街道及相关村居(社区)全面排查在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保护范围内,农耕取土、挖掘、爆破、钻探或其他建设行为,修复损坏保护标识,增设警示提醒,定期、不定期排查文物安全隐患。要对古墓葬、古遗址、革命旧址等进行重点排查。对于古墓葬群及零散古墓,要重点防范因平整土地、开垦荒地导致的挖掘破坏。对已知但未发掘的古墓葬区域,设立临时警示标志,严禁机械作业。古文化遗址包括城墙址、窑址、居住址等,严禁在遗址保护范围内取土、挖沙、采石或进行深翻作业。革命旧址及纪念设施等,要重点检查周边环境卫生及本体安全,防止因堆放秸秆杂物、农事用火等造成人为损坏。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街道通过村居广播喇叭、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文物保护法规,引导农户规范作业、主动保护,营造全民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四是及时整改处置。对发现的文物安全隐患及损毁情况,要立即叫停,及时整改、上报,严禁拖延隐瞒,确保辖区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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