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火大集传法治,文物守护入民心。为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文物保护法治意识,普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知识,近日,兰陵镇新联会、文化站志愿者走进乡村大集,开展 “接地气、入人心” 的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志愿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利用集市人流密集、群众聚集的特点,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向来往村民、商贩面对面讲解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志愿者们身着志愿服装、佩戴标识,热情穿梭于集市人流中,化身流动普法宣传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解读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施工先考古后出让、严禁盗掘倒卖文物、不得擅自损毁古建筑等核心条款,结合农村常见的宅基地施工、老宅修缮、田间发现古物等场景,提醒大家哪些事能做、哪些事坚决不能碰,讲清破坏文物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少群众驻足咨询、认真聆听,主动领取宣传资料。大家纷纷表示,通过这次 “赶大集式” 普法,明白了文物不是 “私人财产”,保护文物是每个人的责任,以后发现疑似文物会第一时间上报,绝不私自占有、买卖。
此次大集普法活动,把 “法治课堂” 搬到群众家门口,让文物保护理念从 “文件里” 走到 “生活中”,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织密文物安全防护网,让依法护文、全民守宝成为乡村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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