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855-12/2026-0003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新兴镇
- 公开目录 兰陵县新兴镇
- 发布日期 2026-02-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新兴镇:调解化干戈 和解暖人心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没有你们从中调解,我们这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解决。”近日,在新兴司法所办公室内,当事人金某紧紧握着调解员的手,言语间满是感激。一旁,交通事故肇事方张某也如释重负。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郑重签下姓名,一场僵持四个月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时间回溯至2025年8月30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新白路时,与骑行电动三轮车的金某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损坏、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金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金某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张某先行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然而,在后续协商赔偿金额、误工损失、营养费等相关事宜时,双方产生严重分歧,多次沟通均无果,矛盾逐渐升级。
无奈之下,金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新兴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处置。调解工作伊始,调解员先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一对一沟通,耐心倾听各自诉求与难处:在与金某交谈时,详细了解其伤情恢复状况,逐一核实相关证明材料;面对张某时,则精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清晰界定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为后续调解筑牢法理基础。
为彻底化解矛盾,调解员组织双方开展面对面调解。起初,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当即暂停正面交涉,优先安抚双方情绪,随后从法理、情理双重维度切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开展疏导: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向金某说明其已年过七旬,误工损失诉求缺乏充分依据,建议适当降低赔偿预期;另一方面,引导张某换位思考,体谅金某因事故受伤承受的痛苦与实际经济损失,主动承担应尽的赔偿责任。
经过调解员四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在已垫付全部医疗费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补偿金某各项经济损失;赔偿款于调解协议签订当日当场付清;金某收到赔偿款后,不再就此次交通事故向张某主张任何权利。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往往牵涉多方利益,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二次矛盾。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下一步,新兴司法所将持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主动靠前介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以真心换信任、以耐心解难题、以细心暖人心,全力化解群众心结,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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