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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兰陵镇
  • 公开目录 兰陵县兰陵镇
  • 发布日期 2025-12-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兰陵镇:主动创稳 有矛盾就到综治中心去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兰陵镇:主动创稳 有矛盾就到综治中心去

近日,兰陵镇艾曲两户群众因沿街楼后院墙滴水位置发生邻里纠纷,在村委、社区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韩某主动来到兰陵镇综治中心寻求兰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帮助。在调解员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司法所的联合调解下,短短几天就化解了邻里宅基地纠纷问题,韩某就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服务态度连声称赞。

滴水之争,矛盾难解

2021年6月韩某购买了三间沿街楼,与王某一家相邻,后因沿街楼后院墙与王某的母亲发生纠纷。对于墙体的位置、修缮责任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一次次激烈的争吵中,邻里关系降至冰点,若不及时妥善处理,极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倾听诉求,释法明理

在韩某到兰陵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后,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积极介入。调解小组分别与双方进行单独沟通,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在倾听过程中,工作人员也表示理解,使双方紧张的情绪逐渐得到缓解。同时,为了更准确地了解纠纷的实际情况,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到现场进行勘查。通过现场勘查,调解小组对纠纷的事实有了更清晰地认识。在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向双方详细解读了关于宅基地使用、相邻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指出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积极协商,促成和解

经过多轮的沟通和协商,双方都有了和解的意愿,调解小组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协商,就沿街楼后院墙滴水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明确了韩某将沿街楼后院墙向东移四米左右与王某的小康楼对齐,王某的父母向韩某赔礼道歉并自愿支付五千元给韩某作为补偿。至此,这场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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