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lanling00445855-6/2024-0001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矿坑镇
  • 公开目录 兰陵县矿坑镇
  • 发布日期 2024-01-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矿坑镇: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提升基层治理“廉动力”
矿坑镇: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提升基层治理“廉动力”

自开展清廉村居工作以来,矿坑镇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以落实“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为抓手,明确票决事项、票决程序、过程管控,在全镇范围内全面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明确票决事项,精准票决。结合村庄发展实际,将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资金使用、招投标、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出售、转让、村庄建设、宅基地审批、合同、农村低保等10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列入“票决事项清单”,区分类型、热难点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有效提高票决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履行票决程序,严格票决。针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事前向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备制,由镇纪委书记和镇组织委员分别对村书记进行廉政谈话,并完善备案手续。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让党员群众代表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村务大事和民生实事,充分保障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目前,全镇20个行政村共票决村庄建设、“三资”合同、土地发包、招标、占地补偿等事项66个。

强化过程管控,公平票决。为助推村级事务开展,每个村配备一名级干部和一名村级社会治理特派员,村级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票决重大事项时科级干部和村级社会治理特派员都要到会指导,涉及重大财务、合同、项目建设等事项,镇经管站工作人员需要全程参与,旨在全程监督票决流程,确保票决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过程管控“无死角”,助推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走深走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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