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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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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印发《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


我局已被省交通运输厅列为全省"信用交通县"创建试点单位,创建期1年。为加快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信用监管机制,助力交通强县建设,现结合《2026年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山东省“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体系(2026年版)》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规范、系统推进,协同监管、创新治理,重点突破、拓展应用”,以信用交通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信用交通县”创建为载体,以深化信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信用惠民便企为主要着力点,充分释放信用在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的赋能作用,提高行业治理能力,助力兰陵经济发展。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成立兰陵县“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开展1次信用专题学习。严格落实《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兰陵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方案(试行)》,把规章制度和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紧推进,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推动实现信用交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责任单位:法规科、办公室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二)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梳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及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明确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更新周期并实施动态管理。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及时报送局法规科,由法规科上传至“信用交通一山东”网站;同时严格执行“双公示”工作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定期报送至临沂市双公示上报系统。(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三)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安排,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山东省社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等要求,积极开展对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监督科、规划建设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四)加快构建信用承诺制。鼓励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主动签订信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加强对信用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申请人不具备承诺条件或不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如涉及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事项,及时推送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法规科、运输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五)深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鼓励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与市场主体信用等级相结合,逐步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监督管理的全面应用。(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财务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

(六)创新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守信经营者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支持激励措施。在日常监管中,将交通运输行业失信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增加检查内容,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

(七)完善信用修复机制。规范完善信用修复渠道和流程,按程序及时妥善做好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联合县发改局对违法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法人进行约谈。坚持惠企利民、服务至上理念,建立“助企帮扶”服务机制,积极引导符合最短公示期且已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失信企业重塑信用。(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监督科、综合运输管理科)

(八)推进“信易+”场景应用。积极拓展场景应用,推进“信易+”场景应用,全面实施交通运输信用评价结果在“信易行”“信易修”“信易培”等方面的应用。评价为诚信企业和个人的,发放“信用交通信易卡”,享受乘坐公交、汽车维修、驾培、政务服务等领域多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党建引领作用,调动行业企业参与信用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强化行业自律,让守信主体享受更优先、更方便的出行服务,推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形成守信光荣、重信守诺的浓厚氛围。对已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的“信易+”产品,跟进宣传报道,形成典型场景案例,争取入选省级案例汇编。(责任单位:法规科、综合运输管理科,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

(九)开展信用交通宣传和培训交流活动。培树一批诚信企业和诚信个人,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诚信履约、诚信执业。深入挖掘交通运输行业典型诚信案例,营造学信、懂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以“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春运”“信用进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展示信用工作、宣传信用文化。开展信用专题培训,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学习《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同时鼓励并组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培训。(责任单位:法规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26年3月至5月)。以统筹谋划工作、科学严谨部署为目标,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适时到“信用交通县”建设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开展信用交通专题调研学习,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制定并公布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和配套保障制度,对“信用交通县”创建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并作出全面部署。

建设推进阶段(2026年6月至9月)。以统筹兼顾抓落实、凝心聚力齐推进为目标,按照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各责任部门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固化成果成效,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以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促提升为目标,对“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对照验收指标,从制度建设、工作保障、信息管理、信用应用等方面全面自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做好迎接省厅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专班成员见附件)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目标,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信用监管。各责任单位要将信用体系建设贯穿于行业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增加渗透力,嵌入到日常管理中,注重日常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归集,并与后续监管有效结合起来,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模式。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深入挖掘交通运输行业典型信用案例,以“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等主题活动为载体,通过多种渠道加大交通运输信用宣传力度,向市场主体普及信用政策、诚信理念和信用文化,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信用自律,让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

(四)加强督导。创建工作专班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按照评估标准核查工作台账完成情况。对在“信用交通县”建设试点工作中采取有效举措、具有突出成果、形成典型经验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附件:1、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山东省“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1: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伟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    敏 二级主任科员

              赵言海 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夫成 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国庆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云成 党组成员、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杨成花 狄 勇 王善江 许卫华 王 杰 韩 刚 王晓湛 刘彦汝 赵成海 宋国帅 孙佃瑛 黄 曦 徐景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具体负责“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调度检查和宣传保障等工作,张国庆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狄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胡建伟

副组长:张 敏 赵言海 李国庆 刘夫成 张国庆 朱云成

成   员:杨成花 狄 勇 王善江 许卫华 王 杰 韩 刚 王晓湛 刘彦汝 赵成海 宋 涛 郭海涛 宋国帅 孙佃瑛 黄 曦 徐景明

             黄力飞 赵 刚 刘鹏程 李 彬 秦贞坤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狄勇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宋涛、郭海涛任联络员,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附件3

山东省“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体系(2026年版)


建设指标工作内容及评估标准责任科室
一、制度建设(13分)1.成立“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得1分。领导小组下设信用工作办公室或专班,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得2分,每少1人扣1分。法规科
2.制订“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分工和责任部门,得2分。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具体落实,每月更新进展情况,形成月度工作记录或台账,得2分。(“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法规科
3.研究落实市局信用交通年度工作要点,并结合实际,在本地区交通运输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中纳入信用工作,得2分。(含市局印发的信用要点、试点单位印发的信用要点或工作计划)法规科
4.“信用交通县”创建领导小组(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1次研究推进“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并开展信用专题学习,得1分,最多4分。办公室法规科
二、联动机制(8分)1.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对接信用工作,每季度至少1次共同研究推进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得1分,最多4分。(含市局调度信用工作的正式通知、现场照片等)法规科
2.交通运输部门与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宣传部门等相关部门形成信用工作长期沟通对接协调机制,每沟通对接1个部门,得2分,最多4分。法规科
三、信息管理(12分)1.每季度向“信用交通·山东”网站至少报送2条信用工作信息,每条得1分,单季度最多2分,全年最多8分。(不允许补报,本指标体系“五、3”中的内容在此处不计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运输管理科
2.结合本地实际,每归集增加一个在城市交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领域的信用数据并共享至“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得2分,最多4分。(报送信用评价类数据时,须结合本指标体系“四、2”中的要求,经公示后且符合“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格式规范,否则不得分。安全生产领域数据由平台自动归集,暂不适用本条指标得分)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运输管理科


建设指标工作内容及评估标准责任科室
四、信用应用(22分)1.开展信用承诺制相关宣传,广泛告知行政相对主体,参照《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模板样式组织签订信用承诺书,加强行业自律,得3分。(签订后的信用承诺书须按“信用交通·山东”网站格式规范进行上传,否则不得分)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2.依据部级或省级信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市级实施方案,每在1个重点领域或二级领域开展并形成评价结果,得3分,最多6分。(信用评价结果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开,否则不得分)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3.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每应用于1个重点领域或二级领域得3分,最多6分。(出台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文件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4.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财政资金申请、市场准入、融资信贷等环节中查询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报告等(含“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山东”等),每应用于1个类型得2分,最多4分。(须提供含查询时间、事项、被查询主体名称及结果的信用记录截屏、事项办理结论等有效佐证材料)规划建设管理科
5.按照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关于信用修复的政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为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全年严格按照流程和规定时效开展的,得3分;修复不及时或未按要求全量完成的,得1分;从未开展或被失信主体投拆的,不得分。(须提供修复台账及失信主体的行政处罚记录、修复申请记录、修复后截屏、认定部门的修复记录等有效佐证材料。)运输管理科法规科
五、信用宣传(14分)1.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并取得实际成效,得3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活动总结、宣传报道等)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2.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春运”“美德山东(与信用交通结合)”等各类特色主题活动,营造良好诚信氛围。每开展1项主题活动得1.5分,最多3分。(含活动通知、图片或视频、宣传报道等)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3.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发表“一把手谈信用”文章,得1分;在“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发布行业诚信事迹(企业或个人),每个类型得0.5分,最多1分。办公室法规科
4.及时总结提炼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增量报送案例至省厅。每月15日之前向市局报送信用相关各领域各环节及行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等典型案例,并符合信用交通典型案例要求及格式,经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省厅,每形成1次月度报送,得2分,最多6分。法规科


建设指标工作内容及评估标准责任科室
六、学习培训(7分)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学习《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得1分;组织学习2026年省厅制定发布的信用类规范性文件,得1分。办公室法规科
2.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信用工作有关培训,得1分。法规科
3.组织辖区内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和信用修复专题培训(含现场指导),得2分。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4.到“信用交通县”建设先进地区交流、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得2分。法规科
七、探索创新(24分)1.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信易行”“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保”等各类“信用+”相关政策文件,推出信用产品,每个得5分,最多10分。(“信用+”相关政策文件须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和发布,否则不得分)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运输管理科
2.根据制定的“信用+”政策文件,采取实际措施推进“信易行”“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信易保”等各类“信用+”场景应用,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须提供包含具体时间、地点、实施单位、参与主体、措施及效果等实际要素和数据支撑的有效佐证材料),每个得5分,最多10分。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运输管理科
3.对已取得实际或阶段性成效的各类“信用+”产品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在县本级和市级及以上媒体宣传的,每场景得2分,最多4分。(仅在县本级媒体宣传的,每场景得1分,最多2分。仅单纯宣传,无实际成效或成效不足的,不得分。“信用交通·山东”网站宣传不计入)科教科运输管理科法规科
加分项1.在交通运输行业创新推进信用建设,形成亮点或典型经验、成果,被国家、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推广应用的,加2分。(仅正式红头文件或官方公示信息可被认定,本指标体系“加分项、2”中的内容在此处不计入)办公室法规科
2.参加由省、市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成功入选案例汇编,形成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2分。运输管理科安全科
3.参加由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用工作有关培训,加1分。法规科
4.参加由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组织的信用微视频大赛或海报设计大赛并获得奖项,加2分。办公室
5.配合省厅开展交通运输部信用课题研究或重点工作任务,并取得实际成效,加2分。法规科
6.与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宣传部门等相关部门联合推出“信用+”政策文件的,每推出1个加1分,最多加2分。(须与本指标体系“七、1”中的内容相对应)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运输管理科


建设指标工作内容及评估标准得分
加分项7.将本地区“信用交通县”创建工作方案、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发布至所在市的“信用交通·市级”网站或专栏,每发布1条,得0.5分,最多加2分。运输管理科法规科
8.信用交通典型案例被交通部“信用交通公众号”刊载的,加1分。(日常工作新闻不计入)办公室
9.为“信用交通县”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推动将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加1分,通过其他合规方式争取到经费的,加0.5分。办公室财务科
10.在本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加1分。办公室
扣分项1.在评估验收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如有抄袭、雷同、伪造等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试点验收通过资格,评估总分数直接扣至0分。法规科
2.因违法违规公开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或共享信用信息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行政诉讼、上访等重大问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每1起扣3分。法规科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3.未能合理把握失信惩戒措施,造成不当使用甚至滥用的,每领域扣3分。安全科运输管理科
4.发生“双公示”数据迟报漏报瞒报,一经查实,每发生1次,扣3分。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
5.报送的试点评估验收材料未能分门别类编排整理,凌乱错讹,难以辨识的,扣3分。法规科
6.出台的各类制度、政策、办法、方案等文件必须具备红头、文号、公章三要素,缺一不可,不具备的,所在对应指标处扣为0分。办公室
7.会议、工作、活动照片等必须使用具有真实时间水印相机功能的APP拍摄,不具备的,所在对应指标处扣为0分。法规科

注: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指公路工程建设、水运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安全生产领域。

      细分领域:公路工程建设:公路设计、公路施工、公路监理、公路养护、公路试验检测等。

      水运工程建设:水运工程设计、水运工程施工、水运工程监理等。

      道路运输:道路客运、道路货运、城市交通、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

      水路运输:水路客运、水路货运、港口、航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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